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豫工院党办〔2018〕15号)要求,现将2020年下半年各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做如下安排:
一、活动主题
本学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主题原则上由各党支部或党总支自行确定。主要围绕传达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重要方针政策、学校中心工作、基层党组织建设等主题进行,要求突出围绕主题党日的政治属性,充分发挥主题党日的学习教育、凝心聚力、示范引领、传导动力和助推发展等作用,切实增强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凝聚力。
二、组织形式
(一)时间安排。全校统一每月第二周周二为“主题党日”(遇节假日顺延),集中活动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
(二)参加范围。全校所有党员都应在所在支部参加“主题党日”活动,视情况可邀请教研室(党支部)非党员老师参加。
(三)活动方式。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也可根据活动需要,多个党支部联合开展。党支部可以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听党课,开展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活动。可根据活动主题灵活选择不同活动方式。
(四)活动地点。一般在各部门会议室或教室组织进行,也可围绕活动主题,灵活安排活动地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活动地点根据活动主题可安排在线上。
三、相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党总支要牵头抓总,负责引导所属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各党支部要结合各自实际,系统谋划“主题党日”活动,制定活动方案,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定后实施。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不能推迟延期。
(二)强化痕迹管理。各党支部要建立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台账,做到“五有”,即有活动方案、有学习资料、有学习笔记、有活动记录及图片、有党员签到表。
(三)严格考核督办。学校党委组织部将不定期对全校各支部活动情况进行抽查考核,对没有按要求开展活动的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各党总支也要加大对所属党支部活动开展的督查力度,并要求参加活动的党员正确佩戴党徽,做好日常考核登记。各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的监督管理,将党员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表优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党支部要充分利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体展示本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及时总结推广“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不断营造浓厚活动氛围,切实增强活动成效。
党委组织部
2020年9月18日